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
為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組織領導,切實落實防汛抗旱工作責任,根據市防指和區委、區政府有關要求,現將2024年區級、鄉級防汛抗旱責任人和主要河流、中小型水庫防汛抗旱責任人名單進行公布。
各防汛抗旱責任人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市防指和區委、區政府的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按照防汛抗旱職責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如果發生職務、崗位變化,接任者為相應的防汛抗旱責任人,不再發文通知。同時,各有關鄉鎮、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將責任人變動情況及時向區報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全區各行政村、社區的防汛責任人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公布,如果發生責任人變動情況應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備案。
附件: 2024年區級、鄉級防汛抗旱責任人和主要河流、中小型水庫防汛抗旱責任人名單
榆林市榆陽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4 年4月29日